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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包装标准应注重社会需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080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包装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随着包装业的不断进步,包装标准化工作也有了可喜的进展,为了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需求,我国乃至全球包装界,都非常重视包装标准化的建设。制订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包装标准,通过标准化的手段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包装标准化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社会对包装现状的呼声
  日前,我国的包装市场,特别是消费品的销售包装,还存在许多未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问题:

  (1)“白色污染”严重
  有资料表明,我国塑料年消费量在600万吨以上,仅塑料快餐盒年消费就在70亿只以上。这些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造成的“白色污染”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

  (2)食品包装的卫生问题
  当人们购买一种食品时,可以通过包装上的标签了解它的成分,但无法了解包装盒本身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威胁。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原来可能对人体健康无害的包装,现在却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比如,英国一食品科学实验室的研究表明,食品包装盒的有些染料本身并不危害人体健康,但若通过微波炉的加热,会发生化学反应,并同食品直接接触或扩散产生污染,从而危害健康。尤其是一些通过微波炉烘烤制成的食品,如深受儿童喜爱的炸薯条、爆玉米花、汉堡包等,更应引起审视。

  (3)“儿童安全包装”问题
  根据有关资料,世界各地每年都有许多儿童受到药品、液体燃料、强酸或强碱等有毒、危险化学物品的伤害。如美国、每年就有6万例这类病案。

  我国每年有多少儿童因误服药品、化学品等而中毒,目前还是个未知数。据初步调查,因误服药品而严重中毒到北京儿童医院急救中心抢救的儿童,每年就有30多例。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未住院的众多轻度中毒儿童。从北京儿童医院提供的数字推及全国,不难想象儿童误服药品、化学品而中毒的普遍性。

  为防止这类事件发生,许多国家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使用儿童安全包装,即对某些有毒的药品和化学物品实行特殊包装,其设计结构使5岁以下的儿童,难以开启或难以取出。我国有上亿儿童,且其中一大部分为农村儿童,儿童安全包装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4)包装的经济性问题
  市场上“豪华包装”、“大包装”屡见不鲜。如每年中秋节期间上市的高档昂贵的豪华“中秋”月饼;在保质期内难以消耗完的“口红”、“沙拉酱”等,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二、国标包装标准对包装问题的解决状况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包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一课题非常重视。其消费者政策委员会早在1984年就制订了ISO指南《包装标准——消费者的需求》。强调在起草各类包装标准时,要将消费者的需求纳入标准中,应优先从保护消费者的需求出发考虑包装的设计与制作,以体现“消费者优先”原则。

  1989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包装技术委员会制订了ISO8317《儿童包装——可重新封口包装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国际标准,正式在国际上提出了“儿童安全包装”这一概念,并对其要求和试验方法做出了规定。

  美国是最早进行儿童包装研究并制订其测试方法标准的国家。美国产品安全委员会早在1970年就颁布了《毒品安全包装条例》,规定一些有毒的药品和化学物品必须采用儿童安全包装。条例实施近30年来,美国儿童中毒事故大大减少。

  70年代以后,其他一些国家也纷纷引入美国儿童安全包装标准测试方法。目前世界上已存在多种基于这类测试方法的儿童安全包装。资料表明,自从引进这类测试方法后,这些国家儿童吞食危险产品的事故明显减少了。

  鉴于儿童中毒事件频繁发生,欧共体也提出《关于危险产品包装的欧共体指令》,规定此类产品应使用儿童安全包装,并且要符合国际标准ISO8317的规定。

  三、我国包装标准正在完善
  我国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消费品包装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的标准化,规范我国的包装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于1998年发布了GB/T17306《包装标准消费者的需求》。标准规定了消费品包装为满足消费者的各项需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指导与消费品包装有关的各类标准的起草,及消费品包装的设计与制作。该标准规定:

——包装材料不应产生可能危害人或其他生命的物质;

——在有害内装物的包装上,应标明有关的安全警示和使用方法;

——包装开启方法应合理,方便,并且特别要考虑弱消费者(如儿童、残疾人)的不同要求;

——对有害内装物包装应设有安全闭锁装置,该装置既应使儿童难以开启,同时又便于残疾人打开;

——包装尺寸、大小与形状均不应使消费者对其内装物的含量产生误会;

——包装规格应适合其最终用途与产品的平均消耗速率,以保证在合理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在保质期内消耗完内装物;

——避免过分考究的包装,在不违反其他要求时,应采用最廉价的材料,尽量减少附加到产品价格上的包装成本。

  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包装”的标准化工作已经开始。根据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牵头负责,参照国际标准ISO8317,正在起草有关儿童安全包装的《可重新封口包装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草案。该标准将为儿童安全包装的型式鉴定试验提供一个科学的、易操作的试验程序,为我国实行儿童安全包装提供技术保证,以推动我国儿童安全包装快速发展。

  据调查分析,目前影响我国儿童安全包装开发的主要原因是:对于有毒消费品,我国既无保护儿童方面的包装法规,也无这方面的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广大消费者也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而生产企业因考虑生产成本,一般也不会主动实行儿童安全包装。

  我国实行儿童安全包装意义重大。按最保守的估计,若实施儿童安全包装,我国每年至少有6万名儿童可免于意外事故,那么每年至少可以省去近亿元医药开雪和避免相当数量的家庭悲剧;而实施儿童安全包装也体现了国家和全社会对儿童安全健康的关怀,它不仅有直接的经济效益,还有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所以我国医药和化学工业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实施儿童安全包装。这类包装对消费者中自我保护能力最弱的群体——儿童消费者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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