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使用。
为进一步改善我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职工健康水平,搞好文明生产,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一个清洁、优美、整齐、舒适的生产环境,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2 组织领导
环境卫生管理由厂爱国卫生委员会领导,各车间、部门爱卫会成员向厂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
3 总体标准
实行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求生产环境应该清洁、整齐、明亮、有秩序、安全卫生,舒适优美;另一方面要求企业生产管理者和生产劳动者应有高尚品德,有文化科学知识,守纪律、讲秩序、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4 具体标准
车间、部门、村段目标责任管理。
4.1 重要要求
4.1.1 各车间、部门、村段在厂爱卫会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增强职工、家属“大卫生观念”。
4.1.2 各车间、部门、村段应建立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到有检查、有督促、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4.1.3 各车间、部门、村段应在厂爱卫会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发动职工家属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治理“脏、乱、差”,清除卫生死角。确保责任区及车间外墙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999-01-20批准 1999-12-01实施2米外环境清洁卫生。
4.1.4 各车间、部门、村段应健全必要的环境卫生设施,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4.2 工作场地标准。
4.2.1 墙壁清洁,地面干净、光线充足,有必要的通风照明、除尘设备,有足够的新鲜
空气,温度、湿度适宜。
4.2.2 照明装置要有足够的亮度。
4.2.3 工作地点存放的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超过最高允许存放量的规定。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须合符安全距离。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4.2.4 工作地点的人行道,安全区,危险禁区应明显划分。杂物、铁屑、废料放在指定地点或容器中。地面油污、润滑剂、积水要及时擦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具用品应划分堆放区或放入贮存箱中,并堆放整齐牢靠。
4.3 机器设备标准。
4.3.1 安装牢固,排列整齐,做到“七不”:不过分拥挤;不“黑不溜秋”;“不满身油污”;不噪声怒吼;不过分震动;不“张牙舞爪”;(齿轮、皮带盘、滚筒、转轴、锯齿、刨刀、剪冲设备应最大限度地密封起来,有防护装置)不“跑、冒、滴、漏”。
4.3.2 各种管道,线路,阀门安全标记应分别,开关和标记要醒目。
4.3.3 机器设备要有良好的安全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通风、除尘、照明装置。
4.4 厂区内要加强绿化和美化,做到“三无三多”:无垃圾、无杂物、无臭水,多栽花、多种草、多植树,建立园林式工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吴玉林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