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发泡餐具正在被国家政策和市场淘汰,新型环保餐具已逐渐进入市场,而且新型环保餐具国家标准已正式使用一年多。本文根据多年来对环保餐具的研究经验,结合一年多来标准执行使用情况及环保餐具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如何正确理解使用环保餐具国家标准。
关键词:理解使用 环保餐具 国家标准
1.标准出台背景
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难以降解,全面回收处理尚有一定的难度。为此,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在1999年1月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即6号令中,已明确规定到2000年年底全面禁止一次性发泡餐具。为此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从防治“白色污染”、实施“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质量管理的需求出发,经过铁道部对新型餐盒选型试验、新型快餐饭盒降解性能及评价方法专题研究及大量检验数据全面分析,并对近年来可降解餐饮具的开发情况进行调研和补充试验后,依据国家相关卫生、环保标准、法规制定了新的可降解餐饮具国家标准GB18006.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8006.2-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降解性能试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并于1999年11月19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颁布,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光-生物降解性材料或生物降解性材料为主料生产的各种一次性餐饮具(盒、碗、杯、盘、碟等)。一次性可降解方便面碗的耐温性能、卫生性能和降解性能也应符合本标准。
3.有关名词解释
生物降解性材料(biodegradable material):可在自然环境微生物(细菌、霉菌、藻类)酶的作用下,发生生物化学反应,引起外观霉变到内在质变,最终形成二氧化碳和水的材料。
光-生物降解性材(photo and bio-degradable material):可在户外阳光(或模拟阳光)、温度、氧、潮湿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自身光氧化反应,引起从外观到内在质量变化(物理性能降低、分子量下降、化学结构变化等),其促生物降解成分及新生亲水活性基团或其他含氧基团,可继续被微生物酶作用而进一步降解的材料。
4.产品种类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发泡塑料餐具淘汰后将推广使用新型环保餐具,主要包括天然材料类和光生物降解塑料类。具体如下:
生物降解性材料类:纸板涂膜型、纸浆模塑型、植物纤维模塑型、食用粉模塑型。
光-生物降解性材料类:光/生物降解塑料(非发泡型)
另外,由于标准制订时间紧,还有一些具有光降解或生物降解性能的发泡塑料制品,如“光/生物降解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生物降解复方淀粉添加型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由于脱层降解速度慢,生物降解的机理不肯定,自然干扰因素多,加之苯乙烯低聚体的存在,因而在国家标准中暂未考虑。关于纸板涂PE膜餐盒(也称“纸塑餐盒”),由于当前回收打浆过滤技术的提高,打成小块的PE膜可集中收集处理,对环境无大影响,也可包括在纸板涂膜类型中。目前还出现了稻麦壳发泡型,由于强度较差,食品卫生性能不清楚,也暂在国家标准中未予考虑。但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不久将会对标准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5. 基本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必须使用无毒、无害、清洁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原材料;未经去污染处理的天然材料及其粗加工制品、失效变质、霉变或被污染的材料、回收再生料等不得用于快餐餐具的生产。
5.2 助剂和涂料要求
助剂和内涂料的品种、使用范围及用量必须符合GB9685的规定。使用进口助剂及内涂料也必须符合我国规定的品种和质量标准。首次在我国使用的新产品或进口产品,用前必须依据国家现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
5.3 废弃物要求
成品废弃物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降解性能外,还应具有回收价值、便于再生利用、或便于卫生填埋及高温堆肥。
6.基本性能要求
6.1 使用性能
一个时期以来,开发新型餐具的企业越来越多,但好多单位并不了解一次性餐具的特殊使用要求,因而难于进入市场。一次性餐具一般要求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A.正常色泽,无异味,表面平整光洁,质地均匀,无条纹、划痕,无皱折、剥离,无破裂及穿孔;
B.清洁,无油污,无尘土及其它异物;
C.合盖、扣盖方便,整齐无偏离,不粘接食品;
D.保温性能好,90℃~100℃的油或水,60℃环境恒温30分钟后无变形、起皮、起皱,无阴渗、漏;
E.负重3KG,高度变化≤5%;
F.合盖方便平整,对折15次以上无断裂;
G.造型美观,拿、放方便,有适应不同需求的品种;
H.0.8米跌落至水泥地面无破裂;
I.天然材料制含水率≤7%
6.2 产品卫生、安全、理化指标要求
任何产品都有其质量要求标准,快餐餐具也不例外,了解产品质量要求对于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尤为重要。以下从四个方面加以论述。
6.2.1 安全问题
食品包装与人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因此,一种新的产品在获得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评价试验,对于高分子聚合物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具容器,应对个别成份(单体)和成品(聚合物)分别评价。对成品则根据其成型品在4%醋酸溶出试验中所得残渣的多少来决定需要进行的试验(与原料是天然还是合成无关)。具体规定如下:
A.如系我国新开发的产品,其蒸发残渣量≥30 PPM,不合格,不进行毒理学试验;
B.20PPM~<30PPM,进行急性毒性,蓄积毒性和致突变,亚慢性和代谢以及慢性(包括致癌)四个阶段试验;
C.10PPM~<20PPM,进行B项前三个阶段试验;
D.5PPM~<10PPM,进行C项中前两个阶段试验;
E.<5PPM,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和一项致突变试验。
如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比较发达国家已经允许使用的产品,其蒸发残渣是:
≥30PPM,不合格,不进行毒理学试验;
10PPM~30PPM,进行B项前两个阶段试验;
<10PPM,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和一项致突变试验。
由以上要求可以看出,对食品包装容器的安全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但是目前新型餐具的检测大都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特别是有些行业标准本身就有问题。建议对新型餐具的安全检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以确保对人体的安全。
6.2.2 卫生问题
快餐餐具是否满足卫生要求,与消费者的健康密切相关,一般要求用发酵法(个/100cm2)大肠菌群<3个,纸片法霉菌计数不得大于每克50个,以杜绝常规传染病菌的传播。
6.2.3 理化指标
对于快餐餐具应根据材料进行不同的理化指标测试,一般要求如下:
蒸发残渣(mg/l):
水,60℃,2h,≤30
4%醋酸,60℃,2h,≤30
65%乙醇,20℃,2h,≤30
正乙烷:20℃,2h,≤30
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10ppm
重金属(以ph计)(mg/l):4%醋酸,60℃,2h,≤1
脱色要求:冷餐油或无色油脂,阴性;乙醇,阴性;浸泡液,阴性。
对纸板、纸浆、食用粉类以及植物纤维类餐具还需做其他指标如黄曲霉、农药残留以及荧光性物质等试验,以确保对人体的安全。
6.3 降解性能
根据国家《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纸制餐具的生物降解性能应按霉菌浸蚀试验达到Ⅲ级以上,植物纤维类餐具、食用粉制餐饮具的生物降解性能应按霉菌浸蚀试验达到Ⅳ级以上,如不能达到,需进一步做需氧堆肥试验,以确认其生物降解性。纸制餐具的生物降解率应达到30%以上,植物纤维类餐具、淀粉制餐饮具的生物降解率应达到60%以上;对光/生物降解非发泡塑料类应在野外曝晒实验总辐射量达(310±10)MJ/M2时,重均分子量下降率应达到80%以上或氙灯光源曝露试验16800kJ/ M2时重均分子量下降70%以上,同时测试低分子量(10000以下)比率及羰基指数。具体指标参见标准稿件。
7.产品贮存运输
快餐餐具用量大,流通快,因此对贮存运输要求比较高。一般要求在运输中轻装轻卸,避免剧烈震动、挤压和风吹雨淋;贮存期内应放置在5~40℃、相对湿度低于80%、通风良好并能防鼠防潮条件的仓库内,并应离地面15cm以上,未经启封的批量产品,其存放保质期应不低于一年。因此,对降解塑料餐具、纸浆模塑餐具以及其它完全生物降解类餐具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才不止使产品变为废品。
8.环保餐具业存在主要问题
应该说,发泡餐具被淘汰对环保餐具的推广奠定了政策和技术基础,但是新型环保餐具在性能、价格、产品检测和科学认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环保餐具总的发展不太理想,原因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过去国家政策不明确,各地政策不一,有些政策滞后,有些难以落实,对环保产品开发和推广的政策、机制不健全;
☆企业和银行盲目投资,前期调研不够,不了解全面情况,凭感觉和急于求成;
☆有些设备制造和技术研究单位将不成熟甚至完全不可行的技术或设备引进、转让、出售,个别被套企业再套别人,形成了连环套;
☆有些新闻媒体和少数政府机构不负责任,不懂装懂,盲目宣传推广,炒热点,一些小企业、小人物顶不住诱惑就慷慨解囊,到头来囊中羞涩,不敢见人;
☆行业保护,各自为政,互相诋毁,盲目推广,只顾自身利益,不管他人死活,企业盲目上钩,愿打愿挨,最后落得个哑巴吃黄莲——苦不堪言;
☆跨行业、跨专业上项目,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花钱交学费---现学,有的到死都没学会,只能破产或转产了之,一失足成千古恨;
☆对环保产品缺乏正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