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将一次性塑料托盘纳入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范围的通知
沪容环〔2006〕40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市废管处、市水管处、市保洁处: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一次性塑料托盘的管理,依据《办法》和《关于<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一次性塑料饭盒用语解释的通知》(沪市容发研(2000)083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将一次性塑料托盘纳入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范围。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对一次性塑料托盘的管理工作。
本通知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信息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