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一项专利要收多少钱,常常是拍脑门决定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尽管有一些教科书和机构提供了一些专利费的定价模型,一些公司也能拿出一些模型,但事实上,很多情况是拿一个‘拍脑门得出的钱’去套一个模型。”
有关专家认为,通常情况下,国际公司采取的收费策略是,在采用了专利的新产品还没有形成市场之前,收取少量专利费,以便于产品迅速形成市场规模,通过销量绝对值的增加而再获取大额专利费。
在DVD事件中,由于拥有相关专利的企业很多,如果要征收专利费的话,专利使用人要与专利权人逐个签协议。因此,这些专利权企业自愿结成一个专利池,这就是6C和3C的由来。6C向DVD生产企业征收专利费,然后再按照各个专利权企业所拥有专利的数量和重要程度分成。在多数情况下,由于专利的重要程度难以界定,通常按照专利数量分成。
而在MP3所涉及到的专利费问题上,情况则更为复杂。在MP3的专利中,法国汤姆逊公司是一家,飞利浦和法国电信集团是一家。汤姆逊采取了自己收专利费的方式,后者则委托了两个专利机构代为征收专利费。
一位专利代理人介绍说,专利费的征收有多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支付;一种是先收取一笔入门费用,然后按照专利使用方今后获得的经济效益或者产量按比例增加,比如DVD,100万台、400万台和800万台的产量,所需要承担的专利费是不同的。”这位代理人介绍说,还有按照利润分成的,也有一种买断性的,比如微软就经常大量购买专利。1952年,刚成立不久的索尼公司买断了当时还默默无闻的美国西屋电气的晶体管专利权,并研制出第一台个人用袖珍收音机。
在MPEGLA公布的对于MPEG4的专利费费率中,提供了不多的集中收费方法。比如,在MPEG4录像编码器的使用上,系统的使用可以采取每年最高10万美元或者按照每单元25美分的方法,视频则采取每年最高100万美元或者每单元25美分的收费方法。
而体现在3G应用上,目前,MPEG4已经出台了详细的专利费征收规则,比如,针对MPEG4录像解码器的专利费中,就有按照每比特15美分的规定。也就是说,用户每点播一次,都要支付一笔专利费,而且,费用的高低跟视频播放的数据流量有关。有关专家认为,这种模式在以内容为主要应用的3G时期将会成为主流,因此产生的专利费将大得惊人。